吉安县人民医院胃肠镜需求方案征集公告招标公告
吉安县人民医院胃肠镜需求方案征集公告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县人民医院委托,就胃肠镜采购项目招标前期的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为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获得潜在供应商充分响应,保障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建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县人民医院胃肠镜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元
3.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要求 | 配套和维保需求 |
1 | 超声内镜主机 | 1 | 台 | 各供应商可根据征集项目要求,自行搭配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及相应维保要求(如有专机专用耗材请说明) | 质保期:≥1年 |
2 | 内镜超声系统内镜超声微探头 | 2 | 根 | 质保期:≥1年 | |
3 | 内镜主机 | 1 | 台 | 质保期:≥1年 | |
4 | 电子肠镜 | 1 | 根 | 质保期:≥1年 | |
5 | 电子胃镜 | 1 | 根 | 质保期:≥1年 | |
6 | 电子胃镜(放大胃镜) | 1 | 根 | 质保期:≥1年 |
注:本项目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方案征集。各供应商可根据征集项目要求,自行搭配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及相应维保要求。
4.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征集方案说明
1.征集方案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货物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市场价格、商务条款、评分细则等。各供应商可以提供目前市场上主流产品并提供省内装机名单,结合医院配置要求提交科学方案,且须提供近期成交价格案例参考。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按附件中《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征集回复函》的格式,将技术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吉安县人民医院:*********@qq.com;采购代理:**********@qq.com。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技术方案,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供应商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供应商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四、联系方式
征集人:吉安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796-*******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0*****601
标签: 胃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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