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渔业减灾中心工作纪实宣传采购公告

省渔业减灾中心工作纪实宣传采购公告

为满足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工作需求,现对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工作纪实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已市场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中标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省渔业减灾中心工作纪实宣传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标的

(二)项目内容

1.基本情况

采购需求以视频拍摄制作及照片拍摄的方式,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围绕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会议、培训、竞赛等重点工作,开展活动跟拍、拍摄制作花絮视频及照片。

2.视频剪辑及照片要求

需对拍摄的视频进行剪辑、调色、特效处理,照片根据需要修图;活动花絮制作、活动跟拍、工作汇报片或宣传片等视频制作需结合内容,对画面增加字幕、配乐、配音或视频特效包装,画质优化、音质清晰;禁止使用违反法律法规、时政敏感话题、影响党和国家形象的各类素材。

3.内容明细要求

(三)服务项目要求

1.有专业的拍摄和剪辑团队,具有相关的资格证明;能够针对各类拍摄活动制定系统的拍摄流程,计划且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

2.有专职人员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拍摄流程开展工作;要通过双方协定,对视频进行拍摄、剪辑与制作。

3.供应商需要在1小时内响应采购方拍摄要求,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调整跟拍和视频编辑内容。

4.知识产权:项目成交服务商为履行本项目内容而向招标方提交的稿件、图片、视频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项目成交服务商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本项目之服务或成果不涉及知识产权、未经授权或侵犯第三方其他合法权益等法律瑕疵。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项目合同,项目成交服务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招标方因此遭受的相应损失。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1日18:0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省海洋与渔业局

4.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591-********

5.评标方法: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根据报价投标文件进行审验,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四、供应商资格和需要提供的投标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具备较强的影视制作和管理能力,能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拍摄和后期制作,提供团队人员名单。

(四)具有大型宣传片或汇报片拍摄制作经验(近三年内),提供不少于3个案例。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单,参考附件。

说明:上述资料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参加报价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投标报价规定格式送到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送达方式不限,逾期不受理。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拍摄剪辑服务费、跟拍人员的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

3.投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在信封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参加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参加资格。

5.本次项目的比选结果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比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30天内签订合同。

7.服务期限:自完成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所有采购服务内容。

8.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两次结算的方式。在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30%款项,服务期限届满或完成采购服务内容起15个工作内支付剩余70%款项。

发布公告的网址: http://hyyyj.fujian.gov.cn/

附件:省渔业减灾中心工作纪实宣传报价单

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

2024年6月3日

标签: 工作纪实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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