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丹阳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招标采购人:丹阳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算金额(控制价):零星维修费根据“2024年度零星维修模拟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单价措施项目控制单价进行统一下浮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总价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等不可竞争费按国家相关费率计取,不再另行下浮。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6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月 13 日14 时30分 |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丹阳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
项目地址 | 丹阳市 | 项目属性 | 工程类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
采购范围、内容及需求 | 项目概况: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及子公司、关联公司指定区域、地点的建筑室内外防水层、外立面、保温层及窗户等进行零星维修。 包含范围:丹阳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关联公司指定区域、地点的建筑室内外防水层、外立面、保温层及窗户等需要维修的项目。 | ||||
标段划分 | 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质量标准 | 合格,中标人进行零星维修质量标准须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和建筑与装饰装修相关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 | ||||
采购(预算)控制价(元) | 零星维修费根据“2024年度零星维修模拟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单价措施项目控制单价进行统一下浮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总价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等不可竞争费按国家相关费率计取,不再另行下浮。 | ||||
控制价说明(附件) | 1、本项目费率计取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基础费)按3.1%计取,临时设施费按0.8%计取,特殊施工降效费按3.1%计取,社会保险费按3.2%计取,住房公积金按0.53%计取,税金按9%计取;除上述列明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等费用外,其他费用均不再计取。 2、2024年度零星维修模拟清单控制价包含中标人提供相关零星维修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
投标保证金 | 无要求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形式提交,但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无要求。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现场递交报名表时,报名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合同期限(天) | 一年期,具体服务起始期限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期限说明 | 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1)具体资料 l A.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l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及应满足的条件: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l C.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房屋建筑施工类的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或已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未获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 ||||
服务及其它 | ①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维修现场的管理工作,且质量标准须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和建筑与装饰装修相关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 ②质保期自零星维修项目经招标人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免费进行返修处理,并在接到招标人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立即进场维修,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中标人未履行质保义务,则中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维修,产生的相关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招标人相关费用。 ③中标人须保证单项零星维修施工质量合格;若质量不合格,中标人除负责无偿返修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单项零星维修工程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如因质量问题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招标人相关费用。 ④中标人在单项零星维修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每逾期一日,每日按单项零星维修工程结算总价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招标人相关费用。 ⑤中标人须在招标人零星维修改造建议方案要求下,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施工方案及自行绘制施工图纸,以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 ||||
文件获取(报名)开始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 | 文件获取(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6 月 6 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报名,招标采购文件网上直接下载,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提交报名表时提出。现场递交报名表时,报名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 13 日14 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 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9号 丹阳投资集团二楼招标采购开标室 | ||||
投标书要求 | 1、投标文件应装进档案袋等包装物内,包装物应密封,并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书(装订成册)的份数: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函、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仅颁发电子版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彩色打印件)和复印件、报价书(表)、类似业绩证明、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备查,仅颁发电子版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彩色打印件)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的社保证明(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等需提供的资料。投标函样式见附件,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 4、无效标、废标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5、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场,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
评审办法 |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一轮报价,下浮率最高者作为成交候选人,若下浮率相同,则信用等级(分)高的作为成交候选人(未提供则视为无信用等级);若信用等级(分)相同,则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 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经评审仍具有竞争性,可继续开标。 | ||||
合同形式及主要内容 | 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其它形式 2、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结算支付及其它) ①项目工程进度款(含农民工工资)分别在合同期的第4个月、第8个月,就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内容,按照第三方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各安排一次付款。 ②合同服务期限内施工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经第三方跟踪审计,项目初审报告出具后付至初审价的60%;项目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审定价的80%。 ③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④清单范围内结算方式:此清单内容综合单价为最高限价:控制价单价×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⑤清单范围外结算方式: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江苏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2013版、《江苏修缮建筑定额》2009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人工工资执行政策性调整文件,材料费按照施工期间镇江市材料信息价平均值计取。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相应工程定额,以审计后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⑥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结算价款包含中标人提供相关拆除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⑦本次服务期限1年,结算时采用差额分档累进下浮的方式,1年结算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则超过部分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再下浮3%。 | ||||
其它事宜 |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或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 | ||||
招标采购人信息 | |||||
采购人 |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项目管理部 | ||
联系人 | 眭丹慧 | 联系电话 | 151*****679 | ||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地址 | 丹阳投资集团105室 | 联系方式 | 0511-******** |
标签: 零星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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