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一期)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法学院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一期)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二、招标项目名称:法学院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一期)设备购置

三、招标项目编号:华中师大招字[2016AXC010055]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主要内容(预算金额 67.5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大屏LED电视

4

2

室内全彩LED屏

8.6

平米

3

数字音视频数字媒体管理中心

1

4

可编程中央控制主机

1

5

无线触摸屏

1

6

无线收发器

1

7

交互式高清录播主机

1

8

嵌入式导播软件

1

9

图像跟踪定位主机

1

10

嵌入式图像定位系统

1

11

跟踪辅助定位摄像机

3

12

录播数字音频处理器

1

13

拾音话筒

6

14

高清云台摄像机

3

15

录播控制面板

1

16

电源管理器

1

17

无线导播平板电脑

1

18

平板导播软件

1

19

吸顶扬声器

8

20

功放

2

21

调音台

1

22

反馈抑制器

1

23

均衡器

2

24

音频处理器

1

25

电源时序器

2

26

有线话筒

1

27

无线会议话筒

8

28

无线耳麦

10

29

控制台

1

30

可移动报告台

1

六、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

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产品供应和安装、培训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

八、投标报名方式:

2016年7月8日11时之前请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打印所填《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交到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九、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申请表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于2016年 7月4日至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7室。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7室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

技术联系人:聂老师 ***-********

电子邮件: zhaobiao@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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