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陀城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普陀城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衡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普陀城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服务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 2024年普陀城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组织类型 |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 采购机构名称 | 舟山衡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名称 | 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预算采购金额 | 采购预算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 ||
采购内容 | 2024年普陀城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单位; 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配备(自有或租赁)5吨及以上载重车辆5辆及以上,5吨以下载重车辆3辆及以上,小型铲车4辆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11日 | ||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08:30—11:00 |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14:00—16:30 | ||
注意事项 | 一、标书售价:300元/每本。 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具体车辆类别及数量详见特定资格要求,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3.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获取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 15时15分 | ||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 舟山衡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1002会议室)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开标时间 | 15时15分 | ||
开标地址 | 舟山衡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1002会议室) | ||||
采购人联系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474号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
采购机构联系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 ||||
经办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80- ******* | ||
传真号码 | 0580-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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