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经营服务项目业主 为福清市城发智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发智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合作经营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福清市城发智慧管理有限公司为满足新能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兼具福清市城市景观工程需求,盘活公司资产,创造经济效益,提升福清市民生态公园停车场服务功能。拟选取一家充电站运营企业,共同合作开发运营福清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东)及福清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 (西)。其中:
福清生态文化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东):(1)投标人中标后对充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改造后要求停车场内不低于40%-50%区域的车位可停放燃油车,用于满足社会车辆停车需求;(2)针对充电运营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拟配备光储充检及集中式检测充电终端设备3套28根枪,单枪最大功率支持180kW,设备预留光伏、储能电池接口,后期可直接接入。储能电池不低于 200度,配备光伏顶棚,场站建筑造型满足城市景观工程设计,一体双枪180kw20根枪;7kw慢充桩 21枪,充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占地约 3500㎡;(3)可参考配备场中场道闸系统、休息室、便利店、卫生间、自动洗车机、立招、轻食供应等综合便民利民服务设施;(4)上述最终充电场站建设及配套方案需报送审批,以招标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案为准进行实施。
福清生态文化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西):(1)投标人中标后对充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改造后要求停车场内不低于有40%-50%区域的车位可停放燃油车,用于满足社会车辆停车需求;(2)针对充电运营智能超充站,拟运营12个快充车位,采用直流充电检测终端,充电功率按需智能分配,不少于12枪120kw快充电桩,36根7kw慢充桩,充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占地约2250㎡;(3)可参考配备场中场道闸系统、休息室、便利店、卫生间等综合便民利民服务设施;(4)上述最终充电场站建设及配套方案需报送审批,以招标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案为准进行实施。
以上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200万元(含),投资额审核具体费用,原则上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及发票进行核定。如招标人有争议的,由招标人委托市财政局库内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按规定出具预算报告,并以结算审核价格为准进行审核。预算、结算所需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提供相应资料。
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场站进行宣传、推广,宣传及推广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其采用的运营管理方式需推进充电桩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并形成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2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包含福清市市民生态公园社会车辆充电站合作 经营服务项目的充电设施设备、景观工程、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维护,并在运营期满后按招标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投资建设,并享有运营维护设施设备并获取经营收入的权利, 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2.3 工期:项目落地后一个月内中标方要提供运营方案,方案经审核通过后的3个月内需完成改造并启用,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的无法按期完成改造及启用的,工期可按受影响期限顺延。项目运营维护期为20年(含3个月改造建设期)。
2.4 交付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现阶段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产,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1)-(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 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 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其他要求
(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 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6月03日 23 时59分59秒至 2024 年 06 月11日23时59分59秒,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6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北 京 时 间), 投 标 人 须通 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 交易平台 (https://ygcg.fjcqjy.com/) 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 CA 证书进行加密),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交易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提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首次在平台使用 CA 电子签章,需要进行 CA 证书的安装,详情可登录 **********.com/">http://ca.**********.com 的“CA 下载 ”中进行相关安装包的下载)
5.2 逾期上传的、上传的电子文件不符合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的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4 年 06 月 24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在 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 9 层本项目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各投标人须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交易平 台(https://ygcg.fjcqjy.com/) ,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解密时间截止(或全部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将在开标现场进行电子开标及唱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 、 福 建 省 国 资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https://ygcg.fjcqjy.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城发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电 话: 0591-********
地 址: 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 2 层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1 号华润万象城三期 31 层
电子邮箱: zgtzzxfujian@cicoc.cn
电 话: 180*****703
传 真 : /
监督部门: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
传 真 : /
电 话: 0591-********
地 址: 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 2 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发布日期: 2024-06-03 16:51:49
标签: 合作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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