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2014年度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名称:金水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6-G-109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为金水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设备包括彩色高速复印机、高速扫描仪、便携笔记本、台式计算机、黑白激光打印机、传真机、执法记录仪、法庭庭审记录设备及应用软件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所采购主要货物(彩色高速复印机)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11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四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四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于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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