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文印店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慨况:
  1.项目名称: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文印店招租
  2.项目编号:HNBH-HZ010
  3.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4.招租内容:
  注:校内文印店为方便学校各处室、二级学院工作,满足师生需求;要求稳定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包含学校文印对公业务,仅满足师生个人需求)
  二、招租对象:合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特别说明:
  1、项目名称: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文印店招租项目;
  2、场地设置:位于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区食堂旁、与校园网络服务店相邻的两间板房作为文印店场地,已接通水电,每间20平方米共40平方米,年租金:2万/年;
  3、每期承包年限:三年,含第一年试用;
  4、经营范围:打字、复印、印刷、装订、照相;
  5、收费标准:A4纸单面复印为0.2元/面,A4彩色打印1元/面,文字录入打印排版每面3元,厚纸(含铜版纸)彩打3元/面,A3纸复印0.5元/面,A3彩色打印2元/面,文字录入打印排版5元/面;A4、A3扫描按文件大小收费0.05元/64K;A4胶装6元/本,A3胶装10元/本,A4、A3普通装订5元/本。(其他未明确的价格由双方按低于市场价的原则协商计价);
  为满足师生需求;要求稳定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四、招租项目使用规定及租赁期限
  (一)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围生活秩序。
  2.承包方中标后不得转包,凡发现转包我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相关责任由中标的承包方承担。
  3.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超出商业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承租人需做好室内外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
  5.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出租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6.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若经营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7.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8.承包方每半年交纳水电费,由学校下达催缴通知。每逾期一天需向我校支付200元违约金,拒不交纳的我校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下同);逾期10天时,我校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和租金。
  9.承包方不得私自更改收费标准,确因市场价格变动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经发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立即给予1000元/次罚款,并责令立即恢复原价。
  10.承包方经营期间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停业、罚款等事故,相关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出现诱导学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不当行为,我校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届时只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租金。
  11.承包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我校不退还保证金和租金,相关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期满或者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立即停止营业,及时腾出营业场地。逾期不搬出,我校有权强制其搬离,未搬离的物品视为承包方已自行放弃,我校有权任意处理,所有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2.我校与承包方只存在承租合同关系,不存在劳资关系,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和意外事故等均由承包方负责,与我校无关。
  13.承包方在第一年试用经营期间若不能完全履行为师生服务职责,我校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届时只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业,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续签。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由于学校涉及寒暑假,以及由其他不确定性因素,请各投标人审慎报价。
  租金支付方式: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在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在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风荷路17号)请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持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一旦发现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出租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万元,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风荷路17号)。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九、询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55*****51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91*****217
  十一、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采办监督电话:0746-*******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46-*******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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