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采用竞价方式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进行采购,请入围机动车保险服务品目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级

预算金额(元):236,1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06-04 17:32:55

项目截止时间:2024-06-07 17:34:00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永强 186*****306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呼政采备字[2024]*****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0471-*******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采购单位现有一批执法执勤车采购保险:交强险、车辆座位险(每个座位保险额度:住院津贴9000元,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在法定节假日内20万,非法定节假日内10万,)、第三者商业险200万加不计免赔率。”其中新能源车辆附加缴纳车损险。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为车辆为我单位车辆办理保险 业务。 2、 制定专人负责,提供上门服务。 3、 公司为我单位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缴纳保险、车辆 理赔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符合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合同签订后3日内为车辆为我单位车辆办理保险业务。 3、制定专人负责,提供上门服务。公司为我单位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缴纳保险、车辆理赔),轻微事故当日完成理赔,一般事故3日内完成理赔。 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自承保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6、具体车辆信息与联系人获取。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4年06月04日

标签: 机动车保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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