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规范做好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数字经济产业基金”)设立与投资运营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撬动作用,吸引优质社会资本聚焦蚌埠,更好服务蚌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根据《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以及《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投资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机构遴选方式

综合考虑管理机构资格资质、产业投资经验、运营管理能力、社会募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项目管理经验、综合服务能力等条件,通过社会公开、专家评审形式遴选管理机构。

二、管理机构遴选条件

(一)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程序。

(二)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成员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三)申报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式签约前须配备3名及以上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基金运营、退出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中至少1名常驻蚌埠办公且拥有不少于3年基金运营管理经验。

(四)申报机构须承诺中选后对本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出资金额与比例在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中明确。

(五)申报机构承诺能够出具向社会募集不低于1亿元的募资承诺函。

(六)符合《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以及《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投资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其他各项要求。

(七)特别要求

1.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等类似情况的机构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条件、管理要求、遴选程序及需要提交材料等内容。公告受理时间30天。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于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以U盘存储)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大厦A座6层608室,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150*****592)。

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按申报材料寄出时间计算。

申报机构应按申报材料样本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分别列出目录并附有关证明,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报材料须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根据遴选文件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

(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全套纸质的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三)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完成评审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 初步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提交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遴选要求等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专家评审。

2.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指标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3. 尽职调查。组织专业机构,对第一和第二候选人同时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对不配合尽职调查、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取消入选资格。若第一、第二候选人尽调环节均未通过,可按得分高低取第三名递补进入尽调,以此类推。

4. 完成评审。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形成综合评审报告。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综合评审报告经审定后,确定中选管理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管理机构发函确认。

四、其他说明

1.申报保证金

为保障公开遴选工作有效开展,本次公开遴选向申报机构收取一定额度的申报保证金。遴选工作完成阶段,保证金将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原值、无息、原路径退还申报机构。

1.1申报保证金金额:10万元。

1.2申报保证金缴纳

申报机构应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须从申报机构的单位账户汇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缴的保证金无效。未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汇款账号:

账号: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11*****129********

开户行:中信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

注:保证金须从申报机构单位账户汇出,申报机构办理银行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字样。否则,造成账目不清或无法查明的后果,由申报机构自负。

1.3申报保证金退还

1.3.1.未获得中选资格的申报机构保证金退还。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按原值、无息、原路径退还至申报机构单位账户。

1.3.2.获得中选资格的申报机构的保证金退还。签订基金合伙协议后7日内,按原值、无息、原路径退还至申报机构单位账户。

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中选单位须在领取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大厦25层

联系人:邱经理

电 话:0552-*******

代理机构: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大厦A座6层

联 系 人:洪刚、封仁滢

电 话:150*****592177*****276

附件1: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需求

附件2: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评选细则

附件3:蚌埠市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申报材料

标签: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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