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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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几ZSZB24-7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伊通河P仰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P运维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
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I)长卷市伊通河P℉P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长春市伊通河PP即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认证证书)或中国
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实验室认可证书(CNS认可资质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含附件)
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能出具合法、有效检定和校准报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未在“中国羧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m)上有行随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
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3)CM认证证书或CS认可资质证书(含附件)(4)被授
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伟峰东櫆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伊通河P即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13时30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L.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0.00万元:
4.采购范围:为四座污水处理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厂、翟家水质净化厂、
芳草街污水处理厂)的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并出具报告
(详见竞争性碰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其中检测/校准期限:自接到甲方任务通知后15
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限):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
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或中国
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实验室认可证书(CAS认可资质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含附件)
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能出具合法、有效检定和校准报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CA认证证书或CNAS认可资质证书(含附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肆仟元的竞争性磋商保证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上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方式:0431-8051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1-8113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致阳
电话:0431-811325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电话:0431-80519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孙致阳
电话:0431-81132579
电子邮件:j1zs9986@163.com
招标人成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然级心,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195186
8471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伊通河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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