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启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汇裕名都花园、湖润名苑、坤宜福苑、伟禄雅苑、春笋楼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705套住房,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汇裕名都花园(一期)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共120套。其中建筑面积35㎡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47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16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户型30套、三房户型27套。

  (二)汇裕名都花园(二期)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共67套。其中建筑面积50㎡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34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25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8套。

  (三)汇裕名都花园(三期)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共187套。其中建筑面积35㎡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27套;建筑面积50㎡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11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8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户型13套、三房户型128套。

  (四)湖润名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光路桔塘社区,共89套。其中建筑面积50㎡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8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60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21套。

  (五)坤宜福苑

  该项目龙岗区凤凰大道33号,共170套。其中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40套;70㎡以上的三房户型130套。

  (六)伟禄雅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环观南路高新科技园区内,共71套。其中建筑面积50㎡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10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户型26套;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三房户型35套。

  (七)春笋楼

  该项目位于位于罗湖区宝安北路3069号,共1套建筑面积50㎡以下的一房一厅户型。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本次配租房源均有历史配租或使用记录,但均符合入住标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4年6月3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6月4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福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认租35㎡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

  两人家庭可认租50㎡以下的单身公寓、一房一厅户型;

  三人家庭可认租70㎡以下的两房户型;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所有房源。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3.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选择多项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择非意向房源。

  2.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节假日除外)。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4年6月18日18:00。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的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不含当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认租时间内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网上在线看房

  本次配租的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认租家庭可通过手机等设备扫描本通告末的二维码,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春笋楼项目暂无在线看房)。

  (四)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705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706~141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41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基准租金标准

  1.汇裕名都花园(一期)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9.55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0.66元/月·平方米。

  2.汇裕名都花园(二期)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9.74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0.77元/月·平方米。

  3.汇裕名都花园(三期)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21.6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0.8元/月·平方米。

  4.湖润名苑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20.64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1.26元/月·平方米。

  5.伟禄雅苑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22.84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2.46元/月·平方米。

  6.坤宜福苑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21.72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1.85元/月·平方米。

  7.春笋楼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7.78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0.67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前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汇裕名都花园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湖润名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25元/月·平方米;

  伟禄雅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95元/月·平方米;

  坤宜福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9元/月·平方米;

  春笋楼项目按该项目相关物业规定执行。

  各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55-********,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七、重要提示

  (一)汇裕名都花园项目交通、教育等周边配套设施目前尚不完善,附近暂无地铁直达,项目西侧临近龙大高速,南侧临近沈海高速,北侧为德政路,可能产生交通拥堵、噪音、粉尘、汽车尾气等环境影响。一期1栋B座、C座,三期2栋、3栋、4栋、5栋房源临近高速路,噪音相对明显。三期7栋A座、C座单身公寓户型已安装阁楼楼梯,该楼梯不可拆卸。该项目配建两所幼儿园和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宝安区湖光学校),目前均已办学招生。目前周边教育学位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入住后需服从宝安区教育局有关学位的安排。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入住后需服从物业管理单位关于停车月卡办理的统一安排。本项目部分房源有使用记录。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二)伟禄雅苑、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三个项目为工改保项目,周边多工业园区,可能产生噪音、烟尘等环境影响;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直达福田;目前周边教育学位较为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规划建设中的幼儿园、学校,建设进度以属地教育部门信息为准;社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其他配套以相关部门规划方案为准;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三)认租时,因未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可在认租截止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补充提交收入财产核对申请,认租截止后不再受理补充申请。

  (四)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五)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六)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七)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八)认租家庭已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新签订租赁合同后的规定期限内退出原承租住房。

  (九)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1)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十)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二)轮候家庭申请认租本批次房源,即视为同意本认租通告所有内容及选房签约相关规定。

  (十三)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咨询电话:0755-********。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 住房 户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