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申请撤销工资专用账户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项目申请撤销工资专用账户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现有公司申请撤销咸宁市官东路一期市政道路工程等7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退还工作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要求,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相关项目存在欠薪事宜,请涉及人员到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投诉登记。

投诉电话:0715-*******,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序号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期

1

湖北众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市官东路一期市政道路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2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玉泉路延伸道路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3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东出口(幸福路)工程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4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市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5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银桂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岔路口-十六潭路)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6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金桂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二期)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7

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碧桂园梓山湖四期听湖一标段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

30天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标签: 保证金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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