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系统设备建设的采购项目

关于昌吉市系统设备建设的采购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昌吉市系统设备建设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30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海治/李志平 099*****048/ 186*****55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03 18:12 - 2024-06-06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它系统辅助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它机房辅助设备; 采购人需求描述:字数有限,详见附件信息,不清楚之处,请电话联系。;

次要参数要求:系统设备改造:详见附件清单;
1批 ******.00 -

买家留言:字数有限,详见附件信息,不清楚之处,请电话联系。

附件: 关于系统改造报价.xlsx

响应附件要求:总价格不得超过******元人民币,详细阅读以下内容。1、中标后部分或者全部产品先查阅样品,提供样品,不提供样品,不予中标,样品查验合格后,将样品留存甲方处,中标方负责14日内,将后续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所有参数要求,调试安装并交付使用。投标方必须有专业的工程师1-2名,投标时将具体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注明,能够24小时内及时解决问题。
2、各参与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人响应明细中清楚注明各类投标商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严格按照上述表格所列事项投标,未按要求投标的,采购方拒绝采购,投标方不满足投标要求,恶意投标,采购方保留保留投诉、诉讼等权利。
3、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放入投标方参数内,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的GB/T强制性标准,达到环保要求,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完成本次采购需求以外,最终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所需 投标价中需包含税金、运输、设备及材料搬运、垃圾运输、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拆 装、备品备件、售后服务质保及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等一切相关费用。
5、货物、服务在验收、交付业主方使用之前,丢失、遗失、损坏、损失等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6、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运输、安装、检测、调试、拆除、培训、保修、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设备技术要求本项目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制作工艺,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昌吉市公安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 8、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国家最新验收标准。 9、备品、备件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应保证正常运转,应提供备用产品能保证整体运转。质保期内维护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质保期外所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和甲方自行协商。 10、按采购方实际需要,一次性全部送货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保质期要符合国三包规定,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服务等问题,供货后12小时之内要响应,给予指导帮助服务,在质保期内拒绝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会按照要求上报财政部门或者投诉,在同类招标中拒绝使用其产品。 11、中标方在货物生产、运输、组装、安装、卸载 调试等过程中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方在货物生产、运输、组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运输损坏、变形等)均与采购方无关,均有中标方自行承 。 12、中标方要使用有相关资格、资质的人员从事中标货物运输等全流程。 13、中标单位及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失信记录。 14、采购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部分全部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供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必要时提供相关产品的权威检测报告。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起诉、1、验收方式:项目业主按标准、技术要求在现场验收,货物验收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及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如供方实际执行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卖方标准验收,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签发合格证。2、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等级要求,在检测、验收的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标准和验收规范执行,1.设备应在其明显位置装有固定的铭牌,铭牌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B、产品型号和名称; C、制造厂产品编号;D、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E、设备制造监检单位名称等。
,昌吉市

标签: 系统设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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