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关于开展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接访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关于开展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接访公告

我院近期将开展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为使项目采购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为下一步招标采购工作提前做好准备,现进行公开接访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踊跃参加。

一、接访时间

2024年 6月12日下午3点。

二、接访地点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粤民大厦18楼1815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四、项目采购预算

合同期限2年。

五 、项目供应商(服务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公开接访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资料递交及要求

1、参与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与供应商提供必要的经验证明材料。

4、参与供应商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包括菜篮子的品种的折扣率和非菜篮子品种的定价依据、折扣率等。

5、递交资料一式四份且须加盖公司印章并做密封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总务科;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34*****716

标签: 开展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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