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设备及附属设施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设备及附属设施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38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11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6-14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6-25 09:10:00 |
开标时间: | 2024-06-25 09:1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设备及附属设施(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充电桩3座(府前、府后、华创),每座设置充电桩16位,总控箱为480KW两台、每台带8个充电桩,车棚采用钢(模)结构,覆盖面积为240m2,监控、地面硬化车位线,每一个车位配置充电桩。智能地锁、车档等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新建充电桩3座(府前、府后、华创),每座设置充电桩16位,总控箱为480KW两台、每台带8个充电桩,车棚采用钢(模)结构,覆盖面积为240m2,监控、地面硬化车位线,每一个车位配置充电桩。智能地锁、车档等相关配套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三证合一时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3.2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 本),且未在其他在建程担任项目经理3.3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 09:00至2024-06-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5 09:10,地点为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翼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泉市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鑫 | 联系人: | 齐晓伟 |
电话: | 0314-******* | 电话: | 031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平泉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00057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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