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大客车服务供应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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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大客车服务供应商项目

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大型车辆用车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贵司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大客车服务供应商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效期内;

4.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需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7.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www.ccgp.gov.cn/search/cr/);

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10.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三、询价说明

1.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拟租赁大型车辆(33座-56座,车况良好,外观无刮痕损坏,所有功能正常运行,承运公司能配合随时调配车辆者优先。)用于满足我公司各项目用车服务。报价资料应包含以下信息:公司简介、行程(见附件)报价、服务案例、服务团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按照我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服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取价格优先原则。

3.报价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报价。

4.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材料。同时,需将加盖公章、密封后的纸质报价材料邮寄至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集采会秘书处。

集采会秘书处联系人:赵晖022-********

通信(资料接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501号恒华大厦3楼313综合办公室。

特此函达

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客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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