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二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临港国际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海关学院二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临港国际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
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4006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海关学院二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临港国际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
海关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58 万元,其中包件 1 预算金额 33 万元,包件 2 预算金额 25 万元。注:
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海关学院二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 (002)上海海关学院临
港国际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海关学院二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
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002 上海海关学院临港国际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
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 1.法定
代表人直接领取磋商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 2.委托授权人领取磋商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 228 号企业广场 1910-1912
室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包(售后不退)。 注:1、报价人须提供
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3、报价人提供
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 228 号企业广场 1910-1912 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 228 号企业广场 1910-1912 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七、其他
1、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58 万元,其中包件 1 最高限价 33 万元,包件 2 最高限
价 25 万元。
2、采购需求:
包件 1:上海海关学院二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预算金额 33 万元;
包件 2:上海海关学院临港国际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复核服务,预算金额 25 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注:响应单位可自行选择对上述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进行报名、响应,每个包件必须单独制
作响应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包件 1 和包件 2 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意见(初稿)的复核工作,并出具“复核咨询报告”止。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本公告有效期限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止。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包件 1:2024 年 6 月 17 日 14:00
包件 2:2024 年 6 月 17 日 15: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海关学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 5677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1-289910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 228 号企业广场 19 楼 1910-1912 室
联 系 人: 徐鑫鑫、陈星月、曾雪锋
电 话: 021-62126795
电子邮件: chenxingyue@zlws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