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征求意见:新疆残疾考生中考可享这些合理便利

新规征求意见:新疆残疾考生中考可享这些合理便利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5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残疾人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大字号试卷。

  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设备。

  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残疾考生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普通白纸。

  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残疾人报考办法、途径、针对残疾考生的合理便利措施等纳入当年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起草了《残疾人参加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

  据了解,2023年前,自治区对残疾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统一的考务实施细则,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供合理便利。

  【全文】

  残疾考生如何参加中考,新疆这份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王艳玲]

标签: 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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