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工业园区轻工业制造产业园-配套提升工程绿化行道树招标公告

太湖工业园区轻工业制造产业园-配套提升工程绿化行道树招标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太湖工业园区轻工业制造产业园项目-配套提升工程(绿化行道树)(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莆田市建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太湖工业园区轻工业制造产业园项目-配套提升工程(绿化行道树)

2.项目编号:JJGC-**********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8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太湖工业园区绿化行道树

1.00

******.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资质证书

本招标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本项目实行纸质竞争性谈判,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5日17:00之前,按文件要求到指定地点获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建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2邮箱或邮寄报名:响应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8.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pdf格式、U盘)送达或邮寄至开启响应文件的现场(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兴路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软件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2024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兴路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软件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开标室。

(2)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或澄清的,请在2024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

13.代理机构:莆田市建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172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6*****998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莆田市建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银行账号:350*****243*********

特别提示

1、请响应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3、响应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供应商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太湖工业园区轻工业制造产业园项目-配套提升工程(绿化行道树)竞争性磋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活动。代理人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区 提升工程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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