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黄梅凯浤舟棉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该案需在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竞争+摇号”的方式公开招募一家首选、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黄梅凯浤舟棉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现有资料显示,黄梅凯浤舟棉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股东殷志凯出资18万元占股60%,股东殷乐超出资12万元占股40%,法定代表人殷志凯,企业类型伟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棉花收购、销售,棉纱、织布、农副产品的销售。无在册职工,无职工安置,无职工债权,无对外应收账款,无对外投资,无财产处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2023年度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与黄梅凯浤舟棉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候选对象:
(1)、在全省范围内履职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达三件未结的;
(2)、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达三次的;
(3)、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委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达三次;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强制清算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强制清算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破产清算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有意成为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黄梅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凌约栋,电话:156*****183)。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需要密封的部分用信封密封);
2.本院将由评选委员会评审选出3家候选破产清算管理人(报名超过3家),确定后的候选破产清算管理人请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根据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本院参加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的破产清算管理人机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选任。届时经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摇号选择出两家机构为本案备选(第一、第二)破产清算管理人。
特此公告!
黄梅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标签: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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