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项目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咨询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

(2)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

(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18km,红线宽34m,双向4车道加两侧停车带。工程总投资约8800万元。

(4)招标范围: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占用林地进行现状调查,编制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完成林占手续报批。编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资料报审工作。

(5)服务期限:10日历天。

(6)招标控制价:8.77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投标人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6月4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6日17时30分,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

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7*****989

标签: 林地可行性 新建工程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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