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41IE*******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项目概况: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
公告名称: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海丰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1
交货期说明: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采购范围:海丰公司2024年食堂蔬菜,生鲜肉类采购项目(二次)
资格条件: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人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明资质等。 3.应答人需按相关技术要求和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4.响应人(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集团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三)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响应、转包、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五)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被列入深圳燃气集团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九)依法应当拒绝响应的其他情形。 (十)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十一)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 (十二)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选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十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响应、转包、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十四)响应单位之间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控股人/高层管理者为同一人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6*****151
,广东,汕尾市,海丰县,深圳,汕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蔬菜 生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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