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与超市商品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与超市商品招标公告

为了保障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用餐需要与安全,连云港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公司食堂食材及超市商品百货实行定点采购,请有意参予的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食材及商品百货内容
(一)农副产品及干货粮油类(米、面、油、调味品类、豆制品、水果类、蔬菜类);
(二)畜牧肉类及水产类(禽畜肉制品、冻制品、禽蛋类、淡水产品、海产品、海干货及水产冻品);
(三)酒水类(知名品牌白酒等);
(四)软饮类(大众饮料、可乐等);
(五)商品百货及包装食品类(包装食品、副食、生鲜、散装加工、文体办公、家居百货、洗涤日化);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接收
(一)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个别类别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农副产品及干货粮油类、畜牧肉类及水产类能提供合作协议等文件证明有其自营或长期合作的蔬菜基地或养殖基地,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
(四)供应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价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照片说明);
(五)以往相关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六)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陈述;
(七)其它供应商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九)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十)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30;
(十一)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10:00;
(十二)接收地址:连云港市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813室
三、保证金及相应责任
(一)报名截止前向新海连物业财务部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存入物业公司指定账号)。
(二)未中标单位在公布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持我司收款凭证退还本金(不计利息),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单位经查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用途详见合同。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持收款凭证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四)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不良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不良食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特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四、开标与定标
(一)开标时邀请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每个投标单位不超过2人)。
(二)评标方法:我司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各项目若干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由审计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三)开标时间:7月8日上午10:30,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综合评标。
地点: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189*****081
五、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一)中标结果在招标网上公示3天,被确定为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食堂及超市食材、商品商品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招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定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二)如遇大米、油、副食品等食品市场价格上浮,供货单位供货之前需向我司说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如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上浮较大,我司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我司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三)合同期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我司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连云港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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