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19号

项目名称: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低限价:8000.00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企业营业执照;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养老服务资质。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递交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5、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6、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元整)

注: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纳备注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转账或存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开户行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人:李女士

 话:0875-713360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址:昌宁县温泉镇温泉社区

联系方式:18787551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方式:0875-7133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577563389、0875-7133604 

 

附件:

1、服务范围和对象:昌宁县温泉镇(包括但不限于)特困供养人员及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2、集中供养和社会化服务:中标方在保证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应住尽住”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向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养老服务;按“集中供养床位空,社会老人补,集中供养人员增,社会老人退”的原则,保障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发挥。

3、服务宗旨:昌宁县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村集中供养机构,应当履行保基本、兜底线的政府保障职责,面向温泉镇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生活需要照料等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普惠性养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4、公益服务:

1)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负责环境卫生、日常接待,做好每天的活动记录、工作日志。

2) 位孤寡老人、特困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建立档案,定期上门巡视,了解服务需求,主动组织开展娱乐活动。

3)为昌宁县温泉镇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服务,开通24小时为老服务热线。

5、考核标准及质量要求:按《全国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大检查指南》、《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评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标准执行。

6、费用:运营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甲方缴纳养老设施使用费,鉴于中标方须对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投入方可正常运营,前5年中标方不向甲方缴纳养老设施使用费,第6年起包括第6年向甲方缴纳养老设施使用费,第7年起每年养老设施使用费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5%。

7、中标方须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且该中心只能用于养老服务。

8、供应商人员力量组成:持护士资格证书人员不低于2人,持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人员不低于10人,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人员不低于2人。

9、最低限价:8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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