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招标公告
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枣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招标人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
NCS控制系统(包括主服务器、操作员站、工程师站、网关工作站、五防工作站及软件、数据处理及通信装置、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AGC/AVC装置、I/O测控装置等)、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及励磁涌流抑制屏,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投标人产品(包括站控层设备与间隔层设备)必须具有2套及以上发电工程,且至少有2年以上成功的国内运行业绩。投标人对所投标产品应至少有在同一工程中集成应用的业绩;
2.6提供的投标产品I/O测控设备、远动通信装置、保信子站、AGC/AVC装置等必须经过北京中国电科院设备检测中心或者国网电科院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2.7投标人所提供的远动通信工作站必须为无硬盘、无风扇、使用寿命大于20年以上的工业级装置型产品。站控层和间隔层网络交换机必须采用国产无风扇知名品牌工业级以太网交换机,并经KEMA测试认证(如华为、华三或同等档次品牌型号), 并符合电力主管部门和行业的规范和要求;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10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10:3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5、招标人将派人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 ~4:30,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6、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
标书出售联系人:骆欢
业务联系人:俞寅超
电话:0571-********
传真:0571-********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帐号: 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招标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标签: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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