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西南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受西南大学审计处的委托,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拟对西南大学工程造价咨询入围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被邀请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不接受没有被邀请的单位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采购。

二、咨询工作内容
负责西南大学审计处安排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2、3、4、5项由各响应单位自行承诺,若诚信调查结果与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家批准的甲级或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 重庆市外的响应单位需在重庆市内设有常驻机构或办事处,并已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提供入渝登记证复印件);

3. 响应单位选派的项目主审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且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提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和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以上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统一A4纸型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鲜章),作为资格预审文件,同时递交相应原件供采购组织机构查验。若发现入围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入围单位入围资格。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中同时参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被邀请单位的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原件于2016年 7 月 7 日 17:30 时 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106室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与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持购买登记表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101室交纳磋商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凭交纳资料费的发票在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106室领取磋商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在《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http://caigou.swu.edu.cn/speedcmsol/)网页直接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都视为响应单位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磋商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三)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接受响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召开磋商会时间:2016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五)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标室(西南大学3号门进入直行约200米右侧,国有资产管理处楼后);

(六)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交纳磋商文件资料费、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组织机构恕不接受;

(七)本次磋商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西南大学

(二)项目管理单位:西南大学审计处

联系人:邸老师 ********

位 置:西南大学2号门进入直行约200米

(三)采购组织机构: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袁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

邮 箱:gczbk2@swu.edu.cn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位 置:西南大学新3号门进入直行约200米右侧,国有资产管理处楼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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