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妇婴医院家庭化产房电器采购项目
锦州市妇婴医院家庭化产房电器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妇婴医院家庭化产房项目(电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LJT******-008
项目名称:锦州市妇婴医院家庭化产房(电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万元
最高限价:16.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 月04日至2024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现场领取
方式:线下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锦州市妇婴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1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121
辽宁奥罗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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