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公告

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采购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5年6月15日

  (四)预算金额:30万(费用包括税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资质证明。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及管理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相关业务的经历,且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并且无行业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机构介绍、维修项目报价(工时单价、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和配件单价,采购服务以江铃顺达轻型自卸货车维修保养为主,以该车型配件作为报价标准,配件各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表内的单价,最高限价表未涉及的配件单价以目前市场平均价选取)、经营场所规模、维修设备情况、人员社保(提供近2个月社保流水)、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承诺,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地点:恩平市圣堂镇圣平南路2号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四、供应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维修项目报价、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场所面积、人员资质状况、维修设备情况等进行评分选取。

  (二)由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评标小组评审后按得分高低确认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次招标咨询方式联系

  联系人:岑先生,联系电话:0750—*******。  

  特此公告。


江门市恩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4年6月4日


标签: 定点维修 公务用车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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