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公示四川俊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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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1〕22号)要求,许可实施机关应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四川俊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开事项有异议,请与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联系,联系电话:0839-*******


附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苍溪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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