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金边路(漳华路至丰乐溪)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金边路(漳华路至丰乐溪)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边路(漳华路至丰乐溪)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以漳芗发改审[2015]5号文及漳芗发改审[2016]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华路至丰乐溪;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737.98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4239.35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19267.39平方米。道路全长约727.11米,宽为24米。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雨水、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边路(漳华路至丰乐溪)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预算审核价:¥********.64元(含暂列金50万元);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元(含暂列金50万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本工程预算审核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5]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定代表人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根据高检会[2015]3号、闽检发[2015]8号和漳检发[2015]3号文精神,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资料。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1日至 2016 年7月5日可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的取值区间为12.00%~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2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账户名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账 号 ****************060303
开户行 漳州农商银行西鑫支行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开标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不加密的.nZZ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或者存放投标文件的U盘,未按规定密封或盖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 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 ,邮编: 363000
电话: ****-*******
联系人: 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邮编:363000
联系人:张艺彬、赖超军
电话:****-******* 传真:****-*******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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