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滤芯招标公告

龙江化工滤芯招标公告





群力新城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

龙江化工滤芯采购

(采购编号:HTCL-TP-******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采购文件

3. 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5. 开启响应文件

6. 谈判和评审

7. 合同授予

8. 异议

9. 纪律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四、 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五、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响应方案

九、其他资料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龙江化工滤芯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

龙江化工滤芯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化工滤芯采购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凝结水、脱盐水系统需滤芯进行过滤处理,为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对所需滤芯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37.44万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1.8报价方式:参照采购预算报整体下浮率。报价限价表,详见《附件:滤芯报价限价表》。其中:(1)“报价下浮比例”数值,为物资统一下浮比例。(2)“报价下浮比例”的数值形式为百分比(%),数值部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且末位不为零。(3)报价=限价*(1-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4)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按照中标“报价下浮比例”确定报价,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滤芯年度采购量约480支。

2.2交货期: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单后7日内到货。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合格。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响应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供应商须至少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累计金额超过50万元滤芯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滤芯买卖合同扫描件,可删掉报价信息)。

3.1.5.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响应提供评审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响应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8.其他”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7日13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 响应保证金

8.1 响应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

8.2 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3时00分前。

8.3 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支票、保函等,如提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电子保函。供应商提供电子响应保函的,电子响应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响应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具有电子响应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响应保函,另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办理方式:保证金缴纳选择电子保函,进入保函申请页面,获取保函信息,选择支付电子保函服务,完成后约10分钟完成电子保函开具。

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按此账户信息汇入响应保证金,付款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重要提示:供应商生成的收款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供应商及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均无效。

8.4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完成获取操作。

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1. 其他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最低价法。

  1. 联系方式

采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吕义纲

电 话:045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8

谈判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A、C)

分包

不得分包的内容:全部委托内容
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全部委托内容不得分包

1.10.2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的项数:0项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澄清及修改文件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确认的最晚时间: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后24小时
确认的方式:邮件

3.1.1(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

3.2.2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采购公告。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见采购公告。

3.4.2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

3.4.3(3)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查实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5(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公告。

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3.5(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公告。

3.5(5)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公告。

3.5(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3.5(7)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见采购公告。

3.5(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见采购公告。

3.5(9)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承诺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2

响应方案数量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3.7.5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U盘

3.7.6

分册装订要求

不分册装订

4.1.1

响应文件密封

?不需要密封

?需要密封,密封要求:密封章或公章或签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采购公告。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时间: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

5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否

?是

5.1

开启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4)

开启程序

开启顺序:递交响应文件顺序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家

6.1.1

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小组人数: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外部评审专家2人。

6.3.1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谈判轮次:

?本项目共进行1轮谈判

?谈判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

6.3.2

选择谈判供应商

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供应商。

选择方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退还未被选择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的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6.3.4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允许

?不允许

6.6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否

?是

6.7.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1-3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一个工作日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交货期等。

7.5

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其他应公告的内容:无

7.6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7.7.4

签约合同价

成交价

8.1

异议渠道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0451-********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其他:邮箱fujiahui1022@126.com

8.2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

1)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80*****001******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 号:313*****6613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总则

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响应协会发布的《非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谈判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依次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交流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最终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谈判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1.9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1.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1.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本项目不需要)。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谈判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响应文件应妥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 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需要);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谈判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二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 采购人应当选择终止谈判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1. 谈判和评审

6.1 谈判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应由3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应由采购人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直接指定;谈判采购项目至少包括1名外部评审专家,具体组成详见前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简单小额采购可不选聘外部评审专家。

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谈判小组组建后,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初步评审

6.2.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 谈判

6.3.1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谈判活动,谈判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于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3.5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仅有一家的,根据不同的情况,采购人可决定继续进行谈判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本项目不需要);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 递交最终报价

谈判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7.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6.8 特殊情形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相等时,采购人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决定终止谈判活动的,采购人将向谈判小组出具停止谈判通知书。

  1.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市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1. 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1. 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供应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名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月日



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谈判小组组长: (签字)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3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5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投票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依法设立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3.1.1

评审价格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3.2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由谈判小组投票决定

?由谈判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1.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1.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评审价格确定

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谈判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谈判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滤芯框架买卖合同

买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CD99W4U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烈威

卖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名称和数量

1.1 品名:

1.2 数量:

1.3规格型号:

2 质量要求

2.1指标要求:

2.2质量保证期限:

2.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买方的要求免费更换,否则按卖方违约处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出现质量问题货物总货款的5%违约金。

3 价款和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总价

3.1.1.1含税金额:¥ (大写: )

3.1.1.2不含税金额:¥ (大写: )

3.1.1.3税额:¥ (大写: )

3.1.1.4合同价款构成: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3.1.1.5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电汇,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五日内全额付款。若卖方不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买方不予支付货款,且不予承担相应利息及违约责任。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现场交接。

4.2 交付地点: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库房。

4.3 交付时间和内容:

4.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5 运输

5.1 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

5.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由卖方承担。

5.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6 验收

6.1 到货验收

6.1.1买方应在到货2天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3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6.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6.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更换及承担相关费用 。

7 质量保证

7.1 质量保证期限:

7.2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产品出现问题,卖方保证免费更换。

8 技术问题处理时间要求

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资询电话或传真等,卖方需在 24 小时内做出答复,需要现场解决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派员前往。

9 合同变更和解除

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9.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9.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货;

9.2.3 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9.2.4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9.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违约责任

10.1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3%/日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2如发生9.2.3情形,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5% 违约金,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0.5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0.7卖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要求解除合同未经买方同意的,卖方需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 违约金,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

11.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2 争议解决方式:

12.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2.2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买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效力及其他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买方执 三 份,卖方执 一 份。

买方(盖章):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从业责任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劵等。

(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乙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

(九)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甲方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信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乙双方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独立有效。

第六条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行为,仍按本责任书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龙江化工滤芯采购

二、采购项目的必要性: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凝结水、脱盐水系统需滤芯进行过滤处理,为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对所需滤芯进行采购,拟定此采购方案。

三、技术要求

1.规格型号:40寸1μm ;40寸5μm。

2.材质:聚丙烯。

3.过滤效率大于99.9%。

4.单支滤芯的流量大于40m3/h。

5.滤芯最高工作温度80℃。

四、预算费用

1采购预算:37.44万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方式:参照采购预算报整体下浮率。报价限价表,详见《附件:滤芯报价限价表》。其中:(1)“报价下浮比例”数值,为物资统一下浮比例。(2)“报价下浮比例”的数值形式为百分比(%),数值部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且末位不为零。(3)报价=限价*(1-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4)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按照中标“报价下浮比例”确定报价,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后附件



附件:

滤芯采购报价限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 质

单位

数量

限制单价(元)

1

滤芯

40寸1um

聚丙烯

432

780.00

2

滤芯

40寸5um

聚丙烯

48

780.00

控制总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响应方案

九、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下浮率(大写) (小写: )的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完成/提供本项目货物,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 响应文件有效期:
  2. 响应保证金:
  3. 响应方案:
  4. 质量标准:
  5. 交货期:
  6. 合同条款: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谈判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本项目不适用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六、报价表

1.报价表说明

2.报价表(自拟)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 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 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复印件。


(三) 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五)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响应方案

(一)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二)技术支持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202*****151610*****988*****

标签: 滤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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