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餐厅灶具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餐厅灶具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餐厅灶具采购项目(第四次)
品目

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陶瓷制品/日用陶瓷制品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16年07月03日10: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7月03日09:00至2016年07月09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5日09:30
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三楼
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嘉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光君 139*****82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宝湖中路鲁银城市公元公寓B座8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嘉航 ****-*******
附件:
附件1公告.docx

  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公安局餐厅灶具采购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餐厅灶具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灵财(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嘉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田光君 139*****8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嘉航 ****-*******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宝湖中路鲁银城市公元公寓B座8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 目 名 称

目录

序号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1

餐厅灶具

详见招标文件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6. 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翅碗’的检验报告(原件),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骨碟’的检验报告(原件);7. 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3日 09:00至2016年07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银川市宝湖中路鲁银城市公元公寓B座818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餐厅 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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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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