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耐酸铝毒普通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万宁市耐酸铝毒普通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就万宁市耐酸铝毒普通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续建项目,(项目编号:hnjzc-2024--05-02)所需的工程及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分包、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万宁市耐酸铝毒普通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续建项目;
2、预算金额:******.81元;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81元,报价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项目概况:
(1)灌溉工程(新建渠道2条总长1138米,管道1条长1158米,配套建筑物62座); (2)挡水坝工程(挡水坝新建1条,总长698米); (3)其他配套工程(进水池、踏步、无障碍通道、大门、田埂、机井、泵房、围栏及水闸); (4)野生稻移栽种植(移栽种植10亩); (5)其他内容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
5、项目实施地点:万宁市
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磋商文件监理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或 提供 2022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提供 2023 年8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或提供 2023 年 8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到海口市龙昆南路61号昌乐园A幢508二楼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10 时30分。
2、磋商时间:2024年06月17日10 时30分。
3、磋商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A幢508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98-********
采购人: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人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话:翁站长: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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