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桂平市零工市场运营管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桂平市零工市场运营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12号)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业需求和我市各类企业、雇主对零工需求,拓宽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渠道,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增加城乡劳动力本地务工收入。我市拟建设1个规范化的综合性零工市场,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运营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运营模式

由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签订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承接桂平市零工市场运营管理。

二、运营项目概况

运营项目地点: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运营服务期限:1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

三、服务对象

全市各类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及用工主体(含个人雇主,下同)。

四、服务内容

及时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搭建便捷的对接平台,开展“求职信息/招聘信息发布、用工对接服务、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劳动维权保障、政策咨询”等全链条公共就业服务,动态收集更新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供需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有效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解决用工主体临时性、季节性、短期性用工难题。

五、建设标准

按照“五有”标准来完善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做到“有运行场地、有办公设施、有服务人员、有管理制度、有就业服务”。应为桂平市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以即时快招为核心、以技能提升和权益维护服务为支撑零工市场基本服务,重点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撮合服务、职业指导服务、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推介服务、权益维护指引、政策咨询等服务(建设标准详见附件《综合性零工市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六、运营管理机构条件

1.零工市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登记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完备的人力资源业务经营资质。

2.零工市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须具备提供零工市场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3.零工市场承接运营管理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报名截止前查询截图为准。

4.本次遴选“桂平市零工市场”运营机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选。

七、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依据桂平市零工市场建设标准拟定的运营方案(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2024年6月4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8:00前,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人力资源机构以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桂平市西山镇桂南路尾与朝阳街交汇处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三楼306办公室,联系人:韦宝和,联系电话:0775-*******,电子邮箱:gpjyzx@163.com。

九、遴选结果公告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选方案进行评估,择优选择并将遴选确定的运营管理机构名单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综合性零工市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运营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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