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安全微动漫设计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应急安全微动漫设计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应急安全微动漫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合肥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安全微动漫设计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报名资质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内容
应急安全微动漫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响应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供应商:
1.投标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材料需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三、报名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若投标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凡报名的采购响应方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清晰。
四、采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任少丽,联系电话:0551-********
五、谈判地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5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畅通生命通道”、“安全合肥 你我共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题,通过微动漫微视频的表现形式,制作3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短视频,在合肥地铁等有关媒体播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
(一)项目名称:应急安全微动漫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或国家音像制品出版标准
(三)工期:20工作日
(四)项目预算:8万元
(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需求
(一)技术要求
1.片型:微动漫/短视频
2.音视频要求:拍摄设备不低于4K摄影机、4K 航拍器、轨道、灯光等
3.制作技术规格:数字高清1920*1080格式
4.片长要求:1分钟
5.语言要求:简体中文/普通话
6.适用范围:普通电脑、DVD播放器、地铁TV等媒体播放,并适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宣传。
7.制作要求
7.1短视频所有素材必须为中标供应商本次原创,原创素材不低于90%,非原创素材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才可以使用。不允许使用素材堆砌剪辑,如因使用素材导致知识产权和版权纠纷,本次合同中止,中标供应商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2摄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面落实采购人审核与修改意见,直至完全符合要求;
7.3项目中各类宣传片的制作素材、资料收集、脚本编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作要求。
(二)设计要求及时长
1.第一部:“畅通生命通道”
设计要求:动漫手法形象诠释“畅通生命通道”,让群众了解身边的生命通道,熟知逃生出口,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升避险能力。
动漫时长:控制在一分钟以内。
2.第二部:“安全合肥 你我共创”
设计要求:动漫手法展现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内容。
动漫时长:控制在一分钟以内。
3.第三部:“安全生产月活动”
设计要求:以活动为主题,通过实景拍摄的形式,宣传推广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
短视频时长:控制在一分钟以内。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1、对响应文件技术标进行详审。评标小组只对报价低于预算价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审。
2、综合评审具体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技术分(%) | 价格分(%) |
90 | 10 |
3、评分步骤如下:
根据技术分的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投标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为了对技术进行汇分,本项目的汇分方法为:对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商每个技术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商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标总得分。
技术分的指标详细见下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5%,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65分) | 设计方案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创意方案,从创意、策划、工作实施计划、脚本提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审标准为:根据方案立意新颖,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等进行评审,每个主题都需编写详细方案。 方案满足采购需求,主题突出、细节刻画精准,得25-20分; 方案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主体线条清晰、逻辑性强,得20-10分; 主体一般,基本满足磋商要求得10-5分。 不符合主题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0-25 |
投入设备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数字高清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设备,根据投入设备的数量,品牌知名度, 设备的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设备先进,数量充足,性能优,得25-20分; 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设备较先进,数量充足,性能较好,得20-10分; 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设备性能和数量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5分; 未提供设备材料或提供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的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应包含上述评分要素并标明设备功能。 | 0-25 | |
样片展示 | 具有原创知识产权的微动漫高清素材。根据提供素材酌情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视频资料素材清晰度高,质量好,非常契合采购需求,得 15-10分; 视频资料素材清晰度较高,质量较好, 比较符合采购需求,得10-5分; 视频资料素材清晰度一般,质量一般, 得5-0分; 未提供素材,或提供的素材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0-15 | |
资信分 (25分)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政府部门委托的短视频制作投放、广告制作投放、节目策划制作及播出、大型活动宣传推广、MG动画制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项目金额30万以上4分,项目金额80万以上得5分。本小项满分为15分。 | 0-15 |
投标供应商资质 | 1、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 2、影视动漫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 0-10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0-10 |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区县级以上短视频、动漫设计制作及宣传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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