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丰十六组安置房智能垃圾分类环保驿站项目

农丰十六组安置房智能垃圾分类环保驿站项目

农丰十六组安置房智能垃圾分类环保驿站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农丰十六组安置房智能垃圾分类环保驿站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塘南东路南侧、农丰路西侧;

2.2招标范围: 农丰十六组安置房智能垃圾分类环保驿站项目(第二次)三分类智能分类驿站1座、二分类智能分类驿站1座、智能分类驿站1座、大件厢房1座,并对接到固废大数据海宁市生活垃圾智慧化监管云平台。

2.3 合同估算价:约3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或销售”的企业;

3.3如投标人是经销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 04 20240612 1430,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6 121430),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广场为民路 C 座 5 号楼 11楼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 98 号汇银商

务楼南 4 楼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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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垃圾分类 安置房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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