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商的通知

关于遴选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商的通知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遴选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商的通知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服务商:

为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的工作要求,现组织遴选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一批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我市“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遴选第一批综合集成型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链主”企业型服务商,组建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商资源池,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选择。每个细分行业拟分别遴选综合集成型服务商3-6家、“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10-20家、“链主”企业型服务商1-3家。

(一)综合集成型服务商

综合集成型服务商应具有综合集成和顶层规划设计能力,能帮助四个细分行业企业做好数字化改造整体规划,统一实施标准及改造价格,编制标准合同,为企业提供行业共性解决方案,满足试点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需求,对数字化转型实施过程进行整体把控并交付使用。

(二)“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

“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应具有较深的行业经验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交付能力,为四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三)“链主”企业型服务商

“链主”企业型服务商应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引领作用,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赋能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打造“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助力中小企业加速核心业务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链主”企业型服务商从模式上分为两种:一是“链主”企业主导改造模式,即自身直接具备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的“链主”企业;二是“链主”企业生态服务模式,即由“链主”企业联合数字化服务商生态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开展数字化转型业务的本地服务能力和技术服务团队,同一主体的不同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得重复参与遴选;

2.须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制度规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技术团队,具备完善的咨询诊断、改造实施交付和售后服务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4.能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等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5.熟悉我市四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能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数字化能力评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需提供服务青岛本地、外地同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案例证明);

6.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7.拟申报综合集成型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的,原则上同一单位最多推荐2个细分行业方向;“链主”企业型服务商只能申报本行业方向。综合集成型服务商可以同时选择申报“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服务商不可为同一家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同时开展数字化改造和数字化能力验收评估。

(二)综合集成型服务商

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对应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综合集成服务和顶层规划设计能力,申报时须提供不少于2项本细分行业综合集成服务案例,其中2项案例可在“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案例展厅”部署案例展示;

2.拥有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和资源汇聚基础,需同时兼备评估诊断、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部署能力,可制定细分行业改造标准、价格、合同等范本,实施过程中可集成“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商进行改造。

(三)“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

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小快轻准”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聚焦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可解决企业的个性化改造需求;

2.“小快轻准”产品应在对应细分行业具有相应的服务案例,并给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实际成效,申报时须提供不少于3项本细分行业服务案例,其中3项案例可在“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案例展厅”部署案例展示。

(四)“链主”企业型服务商

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应属于对应四条细分行业的我市产业链龙头链主企业或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能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供需等环节,产业链带动能力强,其所属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的试点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0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

2.应主导细分行业改造模式,既可充分发挥自身数字化服务输出能力,推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也可通过生态服务模式,发挥牵头聚合作用,联合数字化服务商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转型服务;

3.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国家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及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优先考虑。

三、遴选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商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民营经济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一)服务商申报

1.服务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xybgxzzn/),并按要求上传到申报系统。

2.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申报。服务商应于2024年1月31日24:00前在“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进行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青岛政策通平台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并上传相关附件(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在青岛注册法人单位或分公司的服务商,请在“所属区市”栏目选择“青岛市-所属区市”申报;未在青岛注册的服务商,请在“所属区市”栏目中只选择“青岛市”进行申报。

(二)区市初审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服务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条件符合性完成在线初审和查重审核,并对初审结果负责,于2024年2月8日前将推荐行文文件、初审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通过金宏网发至“市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

(三)评审认定

市民营经济局将会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在区市推荐的基础上,对服务商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服务商,并在“青岛政策通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布数字化转型推荐服务商名单。

(四)动态管理

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市民营经济局将通过“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商日常档案维护管理、服务成效、企业项目实施成效等情况进行管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入选服务商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确保服务质量。

(五)加强支持

市民营经济局及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入选服务商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通过培训、观摩和供需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合力促成推荐服务商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的合作。按规定组织评选优秀服务商和“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并给予资金奖励(优秀服务商和“小快轻准”解决方案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市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周绍华 ********

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张少军 ********

市南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王智盟 ********

市北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王静远 ********

李沧区民营经济发展局:隋一聪 ********

崂山区民营经济发展局:陶贵丹 ********

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王璐 ********

城阳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姜万智 ********

即墨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林宗显 ********

胶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陆鹏程 ********

平度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吴文皎********

莱西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崔乃文 ********

青岛高新区管委经发部:赵心怡 ********

青岛自贸区经发部:迟晓彤 ********

“青岛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

附件:1.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集成型服务商申报书.doc

2.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快轻准”产品型服务商申报书.doc

3.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链主”企业型服务商申报书.doc

4.承诺书.doc


5.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推荐服务商.doc

6.《青岛政策通平台项目申报使用手册》.pdf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数字化转型 服务商 试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