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招标公告
次氯酸钠招标公告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对次氯酸钠销售进行公开招标,具备以下条件并同意有关要求的公司,请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开发区渤海路北、大海支路东
三、招标项目:次氯酸钠(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约500吨)、次氯酸钠(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约300吨),具体以实际产量为准。 四、本次招标价格执行时间: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
(二)参加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并按规定年检。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等犯罪记录。
(四)本次招标分东营、大王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交2万元作为投标押金,中标者投标押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责任,无息退还。
六、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与集团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登记,然后与具体相关负责人进行技术交流和资格预审。 (二)投标者只报一级品价格,二级品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50.00元/吨,三级品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100.00元/吨,四级品价格为1.00元/吨,现汇结算,预付货款,款到后发货,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销售单价为一次性中标价,在合同履约期间不作调整。 (四)中标者根据我公司生产入库情况保持合理库存,若出现涨罐我公司有权自行销售,差价从中标者合同履约金中扣除。 (五)合同执行时间最后一天中标者将大王库存降至30吨之内、东营库存降至50吨之内。 (六)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七)参加投标的单位需缴纳标书费200.00元。
七、质量标准要求:有效氯为一级品 ≥10%,二级品9%-9.9%,三级品8%-8.9%,四级品<8%,其余指标不化验,以我公司入库后化验为准。 八、招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00 地点:山东省广饶县傅家路588号,金岭国际大酒店三楼。 (凡到本公司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若入住本公司酒店可享受优惠房价政策,详情咨询****-*******) 九、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日到2016年7月12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箱:jljtsjb@163.com (请注明联系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参与招标项目及相关资质文件) 山东金岭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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