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亮化系统招标公告

室外亮化系统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第四部分:付款方式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投标前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我方招标公告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利群集团宇恒大厦室外亮化系统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利群集团宇恒大厦室外亮化系统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16年 7 月 14 日下午16:00前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5楼)。逾期均视为废标,我司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携带贵司交纳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崂山路67号利群集团五楼财务部开具收据,将资料费、保证金收据同标书一同递交总裁办,参加投标。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 7 月15日上午 9:00 利群集团六楼会议室(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六楼) 5、密封报价。 6、工期: 1、50天2016月7月26日----2016年9月13日2、保修期三年7、效果图、报价单等联系138*****636 刘工 索取资料费每份贰佰元,投标方提前三天电汇至下列帐号: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地投标方可电汇也可直接交纳现金至利群集团财务部(****-********)。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 ****************292 8、咨询电话 (1) 商务咨询: ****-******** 李工 (2) 技术咨询: ****-******** 刘工 第二部分 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司,同时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2)税务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情况简介
(6)业绩证明文件(2014年、2015年业绩)
(7)资质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公司简介,2014年、2015年已制作的室外亮化系统案列;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4)报价单 (5)投标方提供的优惠的商务条件及其他承诺。 (6)质量服务及售后承诺。 (7)故障响应时间 (8)安装工期时间。2、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伍万元(50000元)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方提前三天电汇至下列帐号: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地投标方可电汇也可直接交纳现金至利群集团财务部(****-********)。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 ****************292
2.1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的投标方将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2.2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2.2.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2.2.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2.2.3 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2.2.4投标人中标之后为与招标方协商一致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3.报价要求 (1)报价范围为:按甲方提供清单报价 (2)合同范围外的工程,由甲方现场签证,按合同内结算依据和投标优惠率结算。 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后一并装入牛皮信封内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投标单位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包含图纸及报价清单等),不提供电子版文件的按废标处理。标书壹正伍副,概不退还。5、答疑环节参标单位若对招标内容及明细有疑问的请联系刘工:****-********,或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gch108@163.com现场答疑:我方将于 7 月7日上午9:30组织现场答疑,答疑地点:李沧区广水路610号福兴大厦10楼1015室,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联系电话:138*****636 刘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后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开工后自动转为工程款项。甲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工后付至合同款的75%。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报甲方审计,决算后拨款付至甲方审定值得95%。余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视保修情况退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为避免高估冒算,如乙方呈报决算值超出最后审计值5%,则按超出部分计取5%作为赔偿金。2、 奖罚条例: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5000元。3、中标厂家需提供亮化系统软件程序的使用权。4、中标厂家需提供灯具样品。第五部分 开标及评标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定标准则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招标方可能组织多轮技术询标及竞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招标方将于开标后十五日通知中标单位。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为保证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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