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津华商贸公司公务车采购询价公告
布尔津县津华商贸公司公务车采购询价公告
现布尔津县津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1辆
规格型号:
序号 | 品牌名称 | 型号 | 价格 | 备注 |
1 | 长安神骐PLUS | SC1031SCAK6 | 1辆 |
本次询价仅为裸车价格询价,供应商的报价应仅包含车辆本身的价格及必要费用,但不包含任何形式的保险费、税金、税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资质要求: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法律与注册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注册证明文件。
报价要求:
本次询价活动仅接受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不予接受。
报价单位应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上交,不得随意更改。
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人需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一份,内容包含以下部分:
报价单:报价单格式由报价人自行设计,需清晰明了,并加盖公章以确保其有效性。
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文件:报价人可根据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声明或文件资料,以支持其报价,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投递方式:
报价文件须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q.com。
发送邮件时,请确保文件清晰可读,文件名应明确标注为“布尔津县津华商贸公司公务车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邮件主题也应注明为“布尔津县津华商贸公司公务车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评选标准:
我公司将综合考虑报价金额、综合报价情况、服务要求满足度等因素,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报价金额并非唯一决定因素,我们也将关注报价人的专业能力、服务质量以及整体方案的合理性。
注意事项:
报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报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文件的提交,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我公司保留对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自然日。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下午20:00时整(北京时间)。请有意参与的报价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文件的提交。
联系人:
童 涛,联系电话:132*****567;
拟参与此项目的单位,如报价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请于规定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单扫描件(必须标明明确价格)发送至规定电子邮箱。提交报价资料即视为接受本文所述要求。
标签: 公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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