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台区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台区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台区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九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台区大队委托,对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我中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6-0161
二、项目名称:九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台区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采购项目
三、项目说明:交通信号灯及监控。具体参数请(点击“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参数”下载)
四、该项目采购日期:2016年7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六、报名时携带资料
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下述资质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件必须采用A4纸型简单装订:
1.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或QQ。2.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工厂);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需签字);7.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检测报告、道路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道路交通人行灯检测报告,道路交通倒计时检测报告,电子警察检测报告。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截止。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政务大厅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部。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9:30分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政务大厅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3.报名截止后,招标文件免费邮寄到各投标供应商的邮箱中。
八、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质量无任何问题付清。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utai.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jl.gov.cn)
十一、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民生大厦2楼招标部
项目联系人:李朔
联系电话:****-********传真:****-********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辉
联系电话:155*****777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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