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江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大楼建设招标公告
石江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大楼建设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石江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洞口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2016】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洞口县石江镇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洞口县石江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大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石江镇;
2.3 规 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24.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41.53㎡,新建3层独立基础砖混结构,工程总投资约297.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材料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2016年1月-2016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执行。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7月2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11.1 投标人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文昌南路桔香家园往工业园方向100米)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相关资料电子档),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领取资料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⑤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⑨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指派人员到场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1.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1.3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洞口县石江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洞口县石江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138*****559 139*****616
日 期: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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