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零星修缮工程第二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零星修缮工程第二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零星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室外部分设施、设备等零星修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05至2024-06-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6-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1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7)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18号)。
8)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 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3)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号
联系方式:杨燕华,********-8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昌?A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振兴路10号创客梦工场1号楼三层235室
联系方式:张晓旭,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旭
电 话: 010-********
标签: 零星修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