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第一批专项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生态型犁耕深翻
2024年省级第一批专项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生态型犁耕深翻
专项名称: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
工作任务名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
实施项目名称:生态型犁耕深翻
实施单位: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主管部门: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时间: 2024年5月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一、实施范围
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犁耕深翻工作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墨河、唐店等13个镇(街道)开展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试点应用,全部在秋季实施,以旱茬作物地块为主,适当进行稻茬土地犁耕深翻探索。
二、实施内容
(一)目标任务
今年省下达我市深翻面积5万亩,然而经过摸排调研发现,5万亩深翻面积无法满足各镇(街道)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大深翻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各镇(街道)意愿和需求,向省里申请增加实施4万亩(新农报(2024)24号),深翻面积总计为9万亩,具体分解如下:
镇别 | 深翻补助面积(万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镇别 | 深翻补助面积(万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墨河街道 | 0.2 | 8 | 马陵山镇 | 0.3 | 12 |
唐店街道 | 0.8 | 32 | 新店镇 | 0.6 | 24 |
瓦窑镇 | 0.4 | 16 | 时集镇 | 1.87 | 74.8 |
港头镇 | 0.6 | 24 | 高流镇 | 0.2 | 8 |
草桥镇 | 0.38 | 15.2 | 阿湖镇 | 0.7 | 28 |
窑湾镇 | 0.15 | 6 | 双塘镇 | 0.8 | 32 |
棋盘镇 | 2 | 80 | 总 计 | 9 | 360 |
(二)补助标准
生态型犁耕深翻补助到农机手,对达到质量要求的作业地块,给予每亩40元的财政补贴。
(三)实施要求
1、地块要求
犁耕深翻补助只补贴任务指标范围内的玉米秸秆和水稻秸秆深翻面积,且作业地块必须在地力保护范围内,其他作物、不在地力保护范围内以及超出指标任务的面积不予落实财政补贴。
同一地块三年内不得重复深翻作业。
2、作业机械要求
为保证作业质量,参加深翻作业的动力机械优先选择15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动力越大越好,四轮驱动,且证照齐全,正常参与年检年审;安装智能监控设备,作业过程全程监控。
3、机手要求
参与犁耕深翻作业的人员必须是农机手,不能是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农业生产公司等服务组织;机手通过市场化手段产生;持有与驾驶机械相符或者高于的有效证件,信用良好,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
4、作业要求
达到《新沂市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标准,作业不合格面积不予认定。
5、费用支付
任务指标范围内的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机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三)质量标准和面积认定方法
作业质量标准,耕深 18-35厘米(初耕阶段宜浅耕)、秸秆覆盖率≥90%,作业质量应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七字要求,深:达到规定深度、深浅一致;平:地表平坦、犁底平稳;透: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无:无重耕、漏耕,无斜子、三角、无“桃形”;小:墒沟小、伏脊小。
犁耕深翻合格面积为智能监控平台显示的机手作业达标面积减去经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质量和面积认定及检查办法按《铧式犁作业质量》(NY/T742-2003)、《关于印发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检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农机推〔2014〕10号)。
(四)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
为实现远程监测,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参与生态型犁耕深翻试点作业的机具全部加装智能监测装备,通过智能监测系统对机具作业面积、作业规范进行全程实时监测。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以智能监测系统平台提供的深翻作业数据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五)作业面积核实方式
犁耕深翻面积认定采用远程智能监测全覆盖和人工随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远程智能监测系统全程实时监测核实的基础上,由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进行人工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申报面积的8%,其中现场抽查比例不低于5%,电话抽查不低于3%;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第三方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核查报告,认定最终补助面积。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360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360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 计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 |
生态型犁耕深翻补助 | 360 | 360 | 0 | 0 |
合 计 | 360 | 360 | 0 | 0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一 年,时间自 2024 年 5 月起至 2025年 1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编制方案、遴选机手。根据文件要求,编制2024年生态犁耕深翻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等,为全年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通过市场手段,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作业机手。
时间进度:5月下旬-7月
(二)措施落实。有关镇(街道)要依据下达的作业任务,按照连片作业,整体推进的原则,提前确定好要实施犁耕深翻的村组,落实作业地块、作业机具和农机手,将准备工作做实做细。
时间进度:8月上旬——9月上旬。
(三)签订合同。按照农民自愿主动的原则,组织实施犁耕深翻项目村和农机手提前签订《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及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等。作业合同要在村公开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9月上旬——9月下旬。
(四)深翻作业。农时到来后,农机手根据合同约定,组织机械开展犁耕深翻作业,并接受村组干部监督检查。
时间进度:9月下旬——12月下旬。
(五)犁耕深翻作业核查认定。犁耕深翻作业期间,某一时段或某一作业地块完成后,农机手调取深翻监测系统平台本机具当天或某块地段的作业明细,将地块信息和作业轨迹图打印在一张A4纸上,送作业地点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认可后在上面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申领作业补贴凭证。
时间进度:9月下旬——12月下旬。
(六)犁耕深翻作业补助资金申报。以村为单位填写《犁耕深翻作业作业确认表》,签字盖章后报镇政府(街道),镇政府(街道)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镇政府(街道办)盖章)汇总,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进度:9月下旬——12月下旬。
(七)市级核查验收。市级核查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全权负责,第三方对所核查的内容和结果负责,并出具签字、盖章的犁耕深翻作业核查报告。
第三方将采取现场核查、电话抽查、检查台账等多种核查形式对项目镇上报的作业面积逐村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内容:核查作业机具、深翻面积和核实深翻数据的真实性;核实深翻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的满意度;检查犁耕深翻作业验收单、犁耕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和深翻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同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第三方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第三方出具的犁耕深翻核查报告,经审核无误后,兑付财政补助资金。
时间进度:10月上旬——12月下旬。
(八)整理归档。犁耕深翻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迎接省、市考核。
时间进度:2024年12月下旬——2025年1月上旬。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决策指标 | 财政资金到位率(%) | 100 |
2 | 过程指标 | 资金使用情况 | 合规 |
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 ≥90 | ||
3 | 产出指标 | 作业面积 | 9万亩 |
4 | 效益指标 | ||
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长:傅俊璋
副组长:吕夫康
成 员:徐孝峰、王溪源、金天宁
项目组联系人:吕夫康 158*****672
管理责任人: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李 峰 | 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 副局长 |
附件1:
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合同
甲方:(村委会)
乙方:(农机手)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犁耕深翻作业任务。
一、作业内容
(一)作业地点: 镇 村 组。
(二)作业面积: 亩。
(三)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作业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作业费用由财政全部承担,每亩40元,待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乙方账户。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按时提供犁耕深翻的地块,并保证乙方作业期间无干扰、无纠纷。
(二)甲方对乙方的作业质量和作业过程负有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乙方,并视情况严重程度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乃至停止作业。
(三)甲方在乙方完成作业后,协助乙方做好财政补助手续办理,保证乙方及时拿到补助资金。
(四)乙方提供满足作业要求的拖拉机和犁耕深翻机具,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规范操作,并自觉接受村组、农户以及第三方的核查检查。
(五)乙方保证作业质量达到犁耕深翻质量标准,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义务进行返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核查检查工作。
(七)犁耕深翻作业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入任何费用。
(八)作业期间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倘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承担。
(二)如果乙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在作业前10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三)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政府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村委会 乙方:农机手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2:
2024年新沂市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确认单 | |||||
镇别: | |||||
作业地 村组 | 作业面积(亩) | 深翻 时间 | 农户或村组长签字 | 满意打“√ ”,不满意打“ × ” | 农户或村组长电话 |
合计 | 亩 | ||||
农机手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村委会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 |||||
备注:本表一式3份,农户或村组长签字确认后,机手保留1份,另2份交镇(街道)。 |
附件3:
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
镇(街道)(盖章)
作业机手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监控平台显示面积(亩) | 核查确认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一卡(折)通账号 |
合计 |
镇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表人电话: 日期:
附件4:
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面积镇级公示表
镇(街道)(盖章)
作业机手 姓名 | 证件号码 | 监控平台显示面积(亩) | 核查确认面积(亩) |
合计 |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5:
市、镇级生态型犁耕深翻核查记录表
核查区域: 镇 (街道) 村
作业补助者 | 作业 地点 (村组) | 申报作业面积(亩) | 抽查情况记录 | 核查后认可面积(亩) | 抽查方式(现场、电话) |
合计 |
核查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
新沂市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填报单位(公章):
机手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监控平台显示面积(亩) | 核查确认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村组/社区 | 电话号码 |
合计 |
主要领导签字: 审核: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标签: 省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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