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北海市山口经沙田至红树林公路)工程沥青采购(重)招标公告
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北海市山口经沙田至红树林公路)工程沥青采购(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北海市山口经沙田至红树林公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桂发改交通【2013】1332号文批准修建,建设资金由国家补贴和项目投资方自筹,项目由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现对本项目的沥青采购(重)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北海市山口镇沙田至红树林公路)路线方案由山口至沙田主线(一级公路)和沙田红树树林保护区支线(二级公路)组成,设计速度均采用80km/h,总里程为25.526km。山口至沙田主线段(一级公路)起点位于北海市合浦县山口镇广西合山高速公路和龙潭至山口一级公路的平面交叉处,起点桩号为K0+000,经过山口镇、崩唐、王屋、丹兜、北窖、永安、大窖、上新等,终于沙田镇沙田港区,终点桩号为K15+820.261,路线全长15.820公里。沙田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支线段起点位于主线K13+908.449处,(LK0+000=K13+908.449),路线往东南向延伸,主要经过淡化村,六村、那中、那南、龙田、大村等,终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线点桩号为LK9+676.241,路线全长为9.676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24.5m,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设计时速80km/h,路面均为沥青砼路面。全线路线总长25.529km,设置山口服务区,永串养护站,分离式立交一处 74m/1座,中桥57.54m/1座。平面交叉76处,涵洞48道。
2、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北海市山口经沙田至红树林公路)工程全线范围内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分为1个合同段,估算需采购沥青(散装)约7078吨(其中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约5317吨,SBS(I-D)改性沥青约1761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4篇《货物需求一览表》。
沥青供应范围:供应至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北海市山口经沙田至红树林公路)工程的各施工承包人工地现场沥青拌和站。货物技术标准:所有沥青技术指标,必须同时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相应类型沥青技术指标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与标准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沥青材料或建筑材料经营资格,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产品符合本公告第二点所述货物技术标准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2.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供应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量达到5.0万吨的业绩经验。
3.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拟用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含改性使用)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总销售(使用)量不小于40万吨。
4.沥青库和改性沥青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在广西境内自有或租赁有沥青储存库,单个库容量不小于20000吨(要求为独立库,同一库容量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的证明材料),随该储存库设置有生产能力不小于600吨/日的改性沥青加工生产成套设备。
5.沥青运输能力要求: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散装沥青运输能力不少于600吨/每日。
6.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拟用的沥青生产厂家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要求不小于100万吨。
7.财务要求: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沥青销售代理商需具有沥青生厂商出具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指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四、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第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持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提交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于2016年7 月4日至2016年7 月 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合浦县山口奇珠集团办公楼三楼电脑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联系人:许小姐,电话****-*******
2.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3.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捌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招标人退回保证金时退到保证金汇出账户,不计息)。
七、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 月 12日北京时间10 时0 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时 00分至10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合浦县山口奇珠集团办公大楼三楼电脑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工程项目部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合浦县山口奇珠集团办公楼三楼电脑室
邮 政编 码:536122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许小姐
招标代理: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先生(电话****-*******)
招标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滨海公路山口支线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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