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一期生活电器设备招标公告
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一期生活电器设备招标公告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生活电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就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电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LNY-WZBX-2024-002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本次采购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25.94万元(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
三、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宿舍楼、食堂等位置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电器设备。
(二)项目建设地点: 兴文县五星镇
(三)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近3年必须完成且造价不低于本次招标限价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评审标准
(一)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
(二)评审方式: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七、中选方式:
参与比选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最为本次服务的中选单位。
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八、报名及响应文件投递方式及时间:
(一)有意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按要求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6月7日下午23:59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投递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至四川省宜宾市金沙江大道绿地中心9楼会议室(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6月11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以采购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jhdl.com/)公开发布。
十、比选保证金
比选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在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 231*****091********
地 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187*****166
十一、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 231*****091********
地 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199*****440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釆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退还(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7*****166
附件:1.比选文件及附件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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