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九楼会议室灯光改造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河子税务局九楼会议室灯光改造项目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办公楼九楼会议室灯光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办公楼主体为框架结构,九楼会议室更换吊顶及LED灯具,修补框架柱,屋面增设LED字体、附楼一楼增设灯具等。
(2)施工完成期限:10 天
(3)采购项目预算:32.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一)获取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六楼603室(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六楼603室(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采购联系人:常山
地 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项目联系人:魏冬梅
地 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