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铁路物流中心年吉林西货场机械装卸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铁路物流中心年吉林西货场机械装卸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铁路物流中心2024-2026年吉林西货场机械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5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铁路物流中心2024-2026年吉林西货场机械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按包件降幅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投标人要根据长春铁路物流中心管内吉林西货场的到、发量,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管理、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在作业站配备至少两台正面吊(年检合格),投标时必须提供正面吊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作业,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3个作业班次,每个班次至少2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班组内包含1名正面吊司机、1名指挥人员、1名防护人员,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甲方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如因投标人机械设备故障、作业人力不足、作业中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作业标准等问题,导致招标方产生生产效率问题,招标方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

(5)投标人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按铁路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并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一切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接受抢险、救灾、救援、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的安排以及此类任务的应急演练;

(6)投标人应负责组织本企业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属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部门下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装卸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颁发相应的操作证上岗,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8)投标人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投标人配备作业所需机械设备的燃油、维修保养、安全装置、配套工索具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装卸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改善必要的装卸作业设施及装卸人员生活条件;

(10)投标人应当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并承担装卸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11)投标人要遵守铁路安全服务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

(12)投标人应自觉遵守铁路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其规定,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由于投标人责任,发生行车、货运、机械、消防、交通、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责任服务投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15)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 并按相关规定佩戴通讯工具、防护用具;

(16)投标人在招标方的场地内因使用生活、办公设施及输送机等生产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投标人如因生产需要使用招标方办公室、仓库等房屋设施和装卸设备,需以书面方式向招标方提出申请,经招标方同意后,由投标人按沈阳局集团公司场地、仓库、房屋和装卸设备出租相关规定的租金收取标准缴纳租金;

(18)投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能够保证装卸搬运生产的最低人员数量,装卸人员要求政治表现好,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装卸工作的男性公民。双方依据提供相应的人员名单(用工人员名单包含所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保险单号及是否具备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等内容,保险赔付金额最低80万元,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签订合同;

(19)投标人应根据作业需求及时补充装卸人员,保证装卸生产质量;

(20)投标人应具备满足运输生产需要、资质齐全、能效完好的正面吊,且正在其他作业站履约期内且无法满足本项目履约期要求的正面吊,不列入数量证明范围;

(21) 投标人须对上述条款逐一响应,并作出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6月5日8:00时起至2024年6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6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长春铁路物流中心

项目立项人:张淮策

立项人电话:186*****725 0324-*****

技术咨询人:陈文聪

技术咨询人电话:159*****111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郭经理

电 话:024-********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092********

财务科长:024-********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6月05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重箱装卸作业(作业项目含车门加固、车内清扫、箱内清扫、篷布苫盖、撤除、集装箱篷布杆安装、撤除等辅助作业;含卸火车重箱、装汽车重箱、卸汽车空箱一个过程或装汽车空箱、卸汽车重箱、装火车重箱一个过程;含搬运、整理作业;含装卸设备)

*****

110.80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

2

A01

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空箱装卸作业(作业项目含车门加固、车内清扫、箱内清扫、篷布苫盖、撤除、集装箱篷布杆安装、撤除等等辅助作业;含卸火车空箱或装火车空箱或卸汽车空箱或装汽车空箱,不包括重箱综合作业中的空箱环节;含搬运、整理作业;含装卸设备)

*****

22.16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业务外包完成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完成;地点:吉林西货场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长春铁路物流中心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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