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11台平台车安全靠机系统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11台平台车安全靠机系统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11台平台车安全靠机系统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1EA*******
项目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选1家供应商为深圳市机场地面服务公司提供11辆德国翠普牌地面靠机保障车辆(集装货物装载机)安全靠机系统装置供货、改装等服务。
公告名称:深圳机场11台平台车安全靠机系统装置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本项目拟招选1家供应商为深圳市机场地面服务公司提供11辆德国翠普牌地面靠机保障车辆(集装货物装载机)安全靠机系统装置供货、改装等服务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150
交货期说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指导、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全周期供货和服务内容。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拟招选1家供应商为深圳市机场地面服务公司提供11辆德国翠普牌地面靠机保障车辆(集装货物装载机)安全靠机系统装置供货、改装等服务。
资格条件: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所投的安全靠机系统装置及改装方案应当获得原制造商的认可,或重新检验后取得局方认可检验机构所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证明材料:若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制造商认可的代理商,需提供原制造商的认可材料,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或需重新检验合格的代理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重新检验后取得局方认可检验机构所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如未能兑现承诺,投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相关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近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 关于地面靠机保障车辆(集装货物装载机)安全靠机系统改装; 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的,可以提供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补充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报名人公章); (五)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联系人:曲值
联系电话:0755-********
,深圳

标签: 机场 安全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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